项目启动说明

发布时间:2020-03-09 浏览次数:4025次  字体 [大] [中] [小]  【关闭】

为保证在我院开展的药物临床试验研究过程规范、真实,试验结果科学、可靠,对在我院进行研究项目的启动做如下要求:

一、项目启动时的要求:

    1、项目启动前要按照合同将首款打入医院账户,并将打款凭证及开票信息发送各自项目管理员,否则不予启动。打款后请及时开具发票。

  开 户 名: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

  开户银行:农行呼和浩特新华桥支行

  帐    号:05515101040014189

  2、联系各自项目管理员准备相关检验检查申请单,打化验单条形码,打印启动通知等。

  3、项目命名要求:药物名称+期别+适应症+期别。

  4、试验物资、药品及试剂交接要求:

  各类试验物资、药品及试剂均由申办方与机构交接,由机构交接至科室,所有药品、试剂运输过程必须有运输温度记录,不符合温度要求不予接收。机构配备中心药房、药品储存冰箱、转运箱及转运温度计。

  邮寄物资、药品及试剂前要和机构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且告知。

  药品邮寄地址: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北街1号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号楼5楼武岳。

  5、特别说明:在项目运行的过程中,资料的更新,科室、伦理和机构要求是一样的,CRA/CRC给伦理递交的所有资料,科室、机构也同时送交一份,要和伦理一致且要有伦理的回执和处理意见(快审还是备案)。

   6、SAE报告要给机构2份完整版,(其中一份是原件)包括上报各个部门的回执及邮件快递单,递交各自项目管理员。

  7、项目进行中如有药检报告的更新,要交由机构药物管理员武岳、各自项目管理员审核签字,并归档。

  8、试验过程中若发生方案违背/偏离情况等,请及时填写方案违背/偏离表,上报伦理及机构各自项目管理员。

   9、试验过程中使用的表格,不可自行使用,必须要机构受控盖章方可使用。

  10、在试验运行过程中,若更换CRA/CRC或者CRA/CRC离职的,请填写CRA/CRC交接表,(交接表在下载专区下载)要交接项目的进展程度及遗留事项,查看机构及科室文件夹,在机构交接并将交接表交于各自项目管理员备案。

项目启动说明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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